20年行业经验,连山要账公司连山讨债公司选择我们更专业,不成功不收费!

连山 北京催债: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连山区位于葫芦岛市东北部,是辽宁省葫芦岛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原锦西市(县级)基础上设立的城乡一体的综合行政区。辖16个农村乡镇,9个城市街道办事处,2个省级开发区——辽宁省扶贫实验区,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651.4平方公里,总人口68.22万,其中城镇人口30万(2011年)。位于东经120°51′,北纬40°45′,东及东北分别与锦州经济开发区、凌海市、锦州市太和区接壤,北与南票区毗邻,南临兴城市,西及西北靠建昌县和朝阳市朝阳县。连山,禹、夏时期属幽州地;商、周时期属孤竹国地;春秋时期属燕国地;战国和先秦时期属辽西郡;两汉、三国时期属狐苏县、徒河县和乌桓地;两晋、南北朝时期属徒河县和广兴县;隋、唐时期属柳城县和营州泸河;辽、金时期属安昌县;明代在连山设驿站,称连山驿。